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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曹一秀 审核 晁彤彤)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迎接即将到来的高校学生返校潮、“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段,泰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自8月21日至10月20日,开展非法违规客运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维护我市客运行业秩序,规范客运行业经营服务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和客运经营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我市旅游发展环境。
行动期间,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行为;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为;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行为;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行为;班线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行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旅游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等违法行为;巡游出租车拒载、绕路、议价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行动中,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在旅游景点、交通场站枢纽周边、商圈、高校周边及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国省干线等重点区域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同时支队各大队与泰山区、岱岳区、直属分局执法大队持续加强联勤联动,保持打击泰城区域内非法违规客运经营行为高压态势。
“为确保整治成效,我们将成立集中行动督查组,定期对集中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障集中行动稳步、有序、有效开展。”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行动,将坚持铁腕整治、从严打击、长效治理的原则,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客运行业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清理力度,使我市客运行业经营行为明显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和文明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行业面貌明显提升,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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